通工信发〔2019〕27号
根据《关于印发南通市“十三五”县级人民政府(管委会)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“双控”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》(通经信节能〔2017〕15号)精神,在组织各县(市)、区自查基础上,市工信局会同市发改委、市统计局等11个部门对9个县(市)、区政府(管委会)开展了2017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“双控”目标责任考核。考核结果已经市政府审定,现予公告。
一、2017年“双控”目标完成情况
(一)能源消耗强度降低目标
1、年度目标:9个县(市)区均完成了市下达的年度能源消耗强度降低目标。
2、进度目标:2016-2017年,9个县(市)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率完成进度全部达到“十三五”能耗强度降低目标进度40%的考核要求。
(二)能耗总量控制目标
1、年度目标:海安、如东、海门、启东、通州、崇川、开发区2017年度能源消费增量符合市下达的控制目标要求,如皋、港闸2017年度能源消费增量未达到市下达的计划要求。
2、进度目标:海门、通州实际能耗总量增量达到“十三五”能耗总量增量控制目标的40%序时进度要求,其余各县(市)、区实际能耗总量增量超出“十三五”能耗总量增量控制目标的40%序时进度要求。
二、考核结果
对照《南通市“十三五”县级人民政府(管委会)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“双控”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》考核指标和标准计分,海门市和通州区考核等次为超额完成等级,海安市、如皋市、如东县、启东市、崇川区、港闸区、开发区为完成等级。
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海门市和通州区予以通报表扬。
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南通市统计局
2019年2月26日